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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三中学2022年“五一”假期情况汇报

发布单位:洛阳市第三中学   |   2022-05-13   |   人气指数:651

我校于4月28日接到《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之后,随即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于4月29日下午紧急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和中层会,又一次组织大家学习文件精神,要求领导干部务必要认真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豫疫防教专办〔2022〕18号《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要在“五一”期间认真予以落实。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仔细对照通知内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好“一通知三专项”廉政教育警示活动;二是做好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三、严肃监督执纪,倡树良好家风;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全体师生建档立卡,非必要不出市。实行请假报批制度,不聚集,压缩社交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减少流动,避免接触感染风险。全体师生都签订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承诺书。师生本人和共同居住人从外地市返洛,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并“五天三检”,再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学校允许后再返校。放假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与学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值班人员和工勤人员入校严格按照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登记的流程。师生离校后和开学返校前,学校组织对校园、教室、宿舍、食堂等全面消杀。放假前4月30日上午学校组织全体师生进行核酸检测,返校后5月3日下午再次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将因个人祭祀、旅游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珍稀药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严禁违规参与五类“酒局圈”;严禁公务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在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等。师生员工做到了假期非必要不返乡,不出省、不跨市县流动,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同时做好居家健康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随后,学校党委、办公室等部门又通过学校党员群、教职工群,把《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主要内容分享至每一位党员、每一位教职工,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求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踏红线,遵章守纪,确保万无一失。

“五一”节日期间,我校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践行《通知》精神,遵章守纪,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按照豫疫防教专办〔2022〕18 号《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做到非必要不返乡,不出省、不跨市县流动,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学校守住了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实证明,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经得住各种考验和挑战,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洛阳三中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今后我们将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一如既往,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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